由於槓桿交易通過槓桿放大了您的盈利與收益,幣安通過風險率來評估您槓桿賬戶的風險。
1. 全倉風險率
1.1 參與槓桿借貸的用戶以其幣安全倉槓桿賬戶中的淨資產作爲可抵押資產,其他賬戶中的數字資產均不計入全倉槓桿交易的可抵押資產。
1.2 全倉槓桿賬戶的風險率=資產總值/(負債總值+未歸還利息)
其中,資產總值=該全倉槓桿賬戶內全部數字資產的當前總市值
負債總值=該全倉槓桿賬戶內已借入但未歸還的全部借貸數字資產當前總市值
未歸還利息=每筆借貸資產數額*截止計算時的借貸時長*小時利率-抵扣/已歸還利息。
1.3 風險率與操作。
- 3倍槓桿
當風險率>2時,用戶可以交易、可以借貸,賬戶中多餘的資產部分也可轉出至交易賬戶;
當1.5<風險率≤2,用戶可以交易和借貸,但是不能轉出資產;
當1.3<風險率≤1.5,只能進行交易,不能借貸和轉出資產;
當1.1<風險率≤1.3,將觸發追加保證金通知,系統會給用戶發郵件與站內信提示風險,並建議用戶追加保證金(即轉入更多抵押資金)避免爆倉風險,首次通知後,每24小時推送通知。
當某槓桿賬戶的風險率≤1.1時,系統會執行強制平倉流程,將強制交易賣出槓桿賬戶持倉資產來償還借款。同時會通過郵件和站內信告知用戶。
- 5倍槓桿(僅支持母賬戶)
當風險率>2時,用戶可以交易、可以借貸,賬戶中多餘的資產部分也可轉出至交易賬戶;
當1.25<風險率≤2,用戶可以交易和借貸,但是不能轉出資產;
當1.15<風險率≤1.25,只能進行交易,不能借貸和轉出資產;
當1.05<風險率≤1.15,將觸發追加保證金通知,系統會給用戶發郵件和站內信提示風險,並建議用戶追加保證金(即轉入更多抵押資金)避免爆倉風險,首次通知後,每24小時推送通知。
當某槓桿賬戶的風險率≤1.05時,系統會執行強制平倉流程,將強制交易賣出槓桿賬戶持倉資產來償還借款。同時會通過郵件和站內信告知用戶。
1.4 更多全倉風險交易規則,請參考全倉槓桿交易規則。
2. 逐倉風險率
2.1 參與逐倉槓桿借貸的用戶以其幣安逐倉槓桿賬戶中的淨資產作爲可抵押資產,其他賬戶中(包括用戶的其他逐倉賬戶)的數字資產均不計入該逐倉槓桿賬戶的可抵押資產。
2.2 逐倉槓桿賬戶的風險率=該逐倉賬戶下資產總值 /(借貸總值+未歸還利息)
其中,資產總值=該逐倉槓桿賬戶內的標的數字資產+計價數字資產
借貸總值=該逐倉槓桿賬戶內已借入但未歸還的全部借貸數字資產
未歸還利息=每筆借貸資產數額*截止計算時的借貸時長*小時利率-已歸還利息。
2.3 風險率與操作
當風險率(Margin Level,以下簡稱ML) >2時,交易和借貸功能正常,賬戶中多餘的資產部分也可轉出至其他交易賬戶,如果保持交易和借貸功能正常需要保證劃出多餘資產後的風險率 ML ≥2。
- 初始線(Initial Ratio,IR)
IR 是用戶借貸後的初始化風險率,根據不同的槓桿倍率有不同的IR。如3倍槓桿滿額借貸的IR爲1.5;5倍槓桿滿額借貸的IR是1.25;10倍槓桿滿額借貸的IR是1.111。
- 追加保證金線(Margin Call Ratio, MCR )
當 MCR <ML ≤ 2,交易和借貸功能正常,但是不能轉出資產。MCR 將根據不同的槓桿倍率有所不同,如3倍槓桿的 MCR 爲1.22;5倍槓桿的 MCR 是1.19;10倍槓桿的MCR是1.09。
- 強平線(Liquidation Ratio ,LR )
當LR<ML ≤ MCR,將觸發追加保證金通知,系統會給用戶發送郵件、短信與站內信提示風險,並建議追加保證金(即轉入更多抵押資金)避免爆倉風險,首次通知後,每24小時推送通知,若後續ML≥MCR,則不會收到通知。
當某槓桿賬戶的風險率 ML ≤ LR 時,系統會執行強制平倉流程,將強制交易賣出當前逐倉槓桿賬戶持倉資產來償還借款。同時會發送郵件、短信與站內信告知用戶。
LR 將根據不同的槓桿倍率有所不同,如3倍槓桿的 LR 爲1.18;5倍槓桿的 LR 是1.15;10倍槓桿的LR是1.05。
2.4 更多逐倉風險交易規則,請參考逐倉槓桿交易規則。
3. 強平清算費
槓桿用戶、質押借幣用戶強平時,槓桿保險基金會收取一定比例的清算費,用戶被收取的清算費可在槓桿的強平費用歷史中查看記錄。 但建議用戶嚴格控制風險,避免強平爆倉。 用戶的強平價格並不會因此發生變化。
產品 | 強平清算費 |
全倉槓桿 | 全倉槓桿強平資產 * 2% |
逐倉槓桿 | 逐倉槓桿強平資產 * 強平檔位對應清算費率 |
質押借幣 | 質押借幣借貸資產 * 2% |
注:強平檔位對應清算費率 = (強平時用戶所在檔位強平風險率-1) * 8% (收取上限不超過強平后用戶剩餘資產)
例:用戶在ADA/ETH 檔位3發生了強平減倉,其強平清算費率=(1.165-1)* 8% = 1.32% 。